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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门:提高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灵活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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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证券报
日期:2023年12月7日
财政部网站12月6日消息,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起草的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明确,增加和调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,适度下调管理费率、托管费率上限,进一步提高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灵活度。目前,股票类、股权类资产最大投资比例分别可达40%和30%,有利于持续支持资本市场发展。
在投资范围方面,《管理办法》将此前专项批复进行整合,并适当优化调整投资范围,兼顾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需要。
《管理办法》中共有十一类产品和工具,主要调整包括:一是纳入历年专项批复内容,具体包括同业存单、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债券、地方政府债券、企业债、债券回购、直接股权投资、产业基金、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、优先股、资产证券化产品、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。二是结合金融市场发展变化,参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、企业年金基金投资,增加和调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,具体包括公司债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、养老金产品等。三是根据金融市场发展,适当增加套期保值工具,具体包括股指期货、国债期货、股指期权等。
此外,明确社保基金会直接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、同业存单,符合条件的直接股权投资、产业基金、股权投资基金(含创业投资基金)、优先股,经批准的股票指数投资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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